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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
2024-10-304
2024年11月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


根据协会工作安排,拟于2024年11月在泰州市组织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员)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认定安排

(一)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8号

报名联系人:吴老师,13815959431

(二)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地址:泰州市杏林路6号

报名联系人:印老师,18861009291


2、考试方式

技能等级认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理论考试题目包括单选题和判断题,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90分钟。技能考试采取笔试和现场(模拟)操作方式,食品检验员技能考试五个项目,时长120分钟。


3、申报条件

认定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第一部分附录5《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附件1)执行。

参加2024年7月认定初考单科未通过人员可进行补考;初考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须重新申报认定。


4、认定申报

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已获取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可申报同职业更低等级考试。

考生报名时应按《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说明》(附件2)上传资格审核所需相关材料扫描件,省协会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协会工作人员通知缴费。逾期未缴费和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学信网学历证书/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年限承诺书、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证明已完成江苏人社线上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截图等。考生请参照《“江苏智慧人社”下载及实名注册步骤》(附件3)提前确认是否已在江苏人社线上平台完成实名注册认证,如未完成认证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

考生应确保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认定资格,考试成绩做无效处理,相应后果自负。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即确认报名完成。报名完成后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考试费用

本次认定考试费用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轻工协会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附件4)执行。


6、成绩公布及证书查询

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在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考核合格人员可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为统一电子证书)。

考生可通过实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证书查询、下载。(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7、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附件5),知晓相关要求。

(二)相关辅导教材推荐使用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出版的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由我会组织编写的食品检验员辅导讲义材料,用于考生自主选择使用,具体请与协会技能人才工作委员会联系。

协会技能人才工作委员会联系人:

吴老师,18861838710(微信同号);

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督投诉电话:

高老师,18115153031。


附件:

      1.食品检验员四级申报条件

      2. 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3. “江苏智慧人社”下载及实名注册步骤

      4. 江苏省轻工协会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5. 考生须知


附件1: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docx 

附件2  江苏智慧人社_下载及实名注册步骤.pdf 

附件3  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doc 

附件4  江苏省轻工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docx 

附件5  考生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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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  娟
审核|张  威
发布|巩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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